第13次缔约方大会:巴厘岛路线图
发布时间:2007-12-01


2007年12月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召开的《公约》第13次缔约方大会上通过“巴厘路线图”,为气候变化国际谈判的关键议题确立了明确议程。

会议着重讨论“后京都”问题,即《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在2012年到期后如何进一步降低温室气体的排放。15日,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通过了“巴厘岛路线图”,启动了加强《公约》和《京都议定书》全面实施的谈判进程,致力于在2009年年底前完成《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2012年到期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新安排的谈判并签署有关协议。

建立双轨谈判机制

 “巴厘路线图” 建立了双轨谈判机制,即以《议定书》特设工作组和《公约》长期合作特设工作组为主进行气候变化国际谈判。

按照“双轨制”要求,一方面,签署《京都议定书》的发达国家要执行其规定,承诺2012年以后的大幅度量化减排指标。另一方面,发展中国家和未签署《京都议定书》的发达国家则要在《公约》下采取进一步应对气候变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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