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碳交易试点启动
发布时间:2013-11-26


2013年1126日,上海启动了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上海也成为继深圳之后作为全国第二个碳交易试点的城市。

2013年11月20日,上海市以市长令的方式颁布了《上海市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对配额管理和交易、碳排放的核查与清缴市场的监督和保障做了说明。同时,上海市发布了《上海市温室气体核算与报告指南(试行)》和9个行业的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为碳交易市场的有效运行提供了方法保障。上海市碳排放配额总量是由国家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约束性指标、上海市经济增长的目标和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目标相结合后确定的,目前形成了“自下面上”的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上海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覆盖范围包括行政区域内的工业行业和非工业行业。工业行业包括钢铁、石化、化工、有色、电力建材、纺织、造纸、橡胶、化纤等在2010年-2011年中任何一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在2000以上的重点排放企业;非工业行业包括航空、港口、机场、铁路、商业、宾馆、金融等在2010年一2011年中任何一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在1000以上的重点排放企业。目前,试点期间,以二氧化碳为主要控排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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